陈美权,男,1967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3月担任南岳镇里一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2005年7月里一村双委会研究决定,将本将晒谷场连同一部分荒地填土作村绿化、体育用地。整个面积约3亩,其中涉及基本农田1004平方米,于2005年12月被市土地局查获。
里一村委会非法填土建绿化体育用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陈美权身为党支部书记负有领导责任。但该项目属村公建项目,且对村容村貌有改进作用,于2006年11月29日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免于陈美权同志党纪处分。
中共南岳镇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