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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村(民企)综治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单位: 南岳镇 发布时间: 2008-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未编制索引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村双委,新明丽灯饰公司:
为加强社会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委办〔2006〕54号、〔2006〕67号文件精神(《关于在全市规模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综治组织》、《关于建立村调解、信访、治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经各村(民企)上报名单,同意建立(民企)综治工作站。现将各村(民企)治保、调解、信访名单公布如下(治安巡防队成员以派出所发证为准):
村别(单位)
治保
调解
信访
杏一
陈建辉
刘文正
连新义
杏二
吴成象
陈昌锦
吴朋元
杏三
吴海川
吴阿坚
吴松周
杏四
吴阿林
吴成尧
吴阿二
杏渔
郑思万
吴孟珍
陈月花
沙港头
王希棉
王则海
王祥福
洋涉桥
李希仁
李希针
李天湖
上庄
赵章球
邱志良
吴升地
岩坑
黄贤生
王德叶
吴步元
里一
陈银春
陈亦秋
陈锡华
里二
郑余考
邵寿田
吴应斌
里三
万献春
应光忠
邵加钱
里渔
邵治田
陈通旺
邵传录
前塘
侯者余
黄阿庆
连仕星
后塘
王保奶
侯阜桂
杨阿豹
上岙
许孔联
方存象
张昌尧
下岙
方阿申
方钱富
黄阿松
平盘山
林金旺
柯益钊
何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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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学宣 李进生
刘年幸 吴福忠
吴志良 赵顺辉
 
 
南岳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